学法入心 才能不迷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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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我是老弟子,有幸参加了师尊的讲法班。但是由于对学法的认识只是浮在表面上,天天在学法,却没入心,总好象隔着什么,没有把自己真正溶于法中,法没在心中扎根,导致在前几年邪恶迫害时,失去了正念,陷入了人的观念,邪悟了,犯下了对不起法、对不起师尊的天大罪过。其实,是因为没学好法,而让旧势力钻了空子,走了旧势力的安排,多么惨痛的教训。
当我按照师尊的教诲、要求,静下来学法,多学法,学法入心,感悟到学法是多么重要。学法是修炼人的根本保障,只有学法入心,法在心中坚如磐石,才能发挥大法的威力,才能不迷失方向,抵制住世间的种种诱惑,才能去掉骨子里那种为私为我的心。

一、去掉利益之心

单位给我补差一套房子,儿子媳妇离婚时,背着我分割了我的房屋。原认为自己的利益之心不重,虽不富裕,但常帮助有困难的同修。而当这么一大笔房款失去时,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。

《转法轮》中师尊说:“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,人家还告诉你,说这东西是你的,其实它不是你的。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,到最后它不是你的,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,放不下就是执著心,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,就是这个问题。”[1]师尊的法不正针对我讲的吗?我要去掉这利益之心。然而,人心真要去掉不是容易的事。

当听到律师告诉我,不属于婚房,他们没有分割权时,我的人心又浮起来了,让法院判。这事搅得我时时不能完全静下来。

当学到《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》,师尊说:“因为修炼必须得是发自内心的主动去修,你真得能在利益面前、在名情中剜心透骨的伤痛中拿的起来放的下才行。”[2]啊,我一下明白了,不涉及你的切身利益,不触及到你的心灵不好使,就得在这剜心透骨中,才能看出你是不是真正放下这利益之心。为了对自己负责,深挖一下,我这利益之心虽然放下了,但掺有水份。因为我知道了法院判的话,也不能完全要回房屋,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,才把这利益之心放下。什么时候我能在过关时、去执着时,真能坦然面对,不动心时、完全溶于法中,那才是境界的真正提高。

我体会到:遇到魔难时,在人与人心性摩擦时,你能想起法吗?能想起多少法,能用法来约束自己的人心吗?这是至关重要的。当法在心中扎根,法的威力能使那一颗颗人心败下阵,直至消除。

二、讲真相,劝三退的一些做法,仅供参考

我周围有些朋友,有些是既得利益者,有的在部队工作。在当面讲真相后,他们虽知邪党不好,但让他退出,却下不了决心。于是我写上一封简单的信,封好口,让他回家好好看。信中特别明确说明给他起名字、三退。如不同意,可见面声明,如同意不用回音。这样既帮他下了决心,又给他常人中的面子。有人见到我说:起的名字真好听,其中之意不用言表了。

近期我发现,众生都在觉醒。当把《转法轮》一书给听过真相的人看时,都能欣然接受。真为他们高兴,生命得到升华。他们中很可能是未来的修炼者。

有位常人曾看过《转法轮》,但由于种种人的观念障碍她,使她放弃了。近期再给她书看后,她一下明白了,并说:我今后的生命全做这件事——修大法。可喜可贺,又一个生命得救了。

很明显,师尊把正法的形势在不断向前推快时,另外空间的邪恶消除的越来越多,束缚人的思想因素就是越来越少。

做好三件事是师尊对弟子的要求,学好法,法入心是做好三件事的保证,让我们在救众生方面多用心,助师世间行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修炼者。
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转法轮》
[2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各地讲法十一》〈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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